近日,《人物》杂志的一篇报道《惊惶庞麦郎》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对于这篇关于歌手庞麦郎的专访,赞赏者有之,称作者以锐利的文笔还原了一个不愿意干农活却妄想成为国际巨星的农民。反对这篇文章的人也不少,原因是作者在采访之前预设观点,对采访的人物缺乏了解,行文之中刻意放大受访者的缺点,意图“以笔杀人”。

2014年夏天,一首名为《我的滑板鞋》的歌曲突然走红网络,从演唱方法而论,演唱者缺乏歌唱的专业素质,且明显带有地方口音。该歌曲的演唱者名字十分怪异,叫作“约瑟翰·庞麦郎”,关于演唱者,网上的信息甚少,所能找到的信息是该歌手生于1990年,故乡台湾基隆,目前生活在陕西。

也就是说,到了2015年初《人物》杂志刊出关于“约瑟翰·庞麦郎”并非台湾人,而是地道陕西农民出身时,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何况,这位网络红人还擅自把自己的年龄改小了十一岁,讲话不着调,不信守承诺,为了凸显国家化要求有外国女孩出镜,可以说,在极大程度上满足大众猎奇欲望的同时,也得罪了不少喜欢这首歌的听众。

有些事我都已忘记

但我现在还记得

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

今天怎么不开心

我说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双滑板鞋

与众不同最时尚跳舞肯定棒

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都没有

她说将来会找到的

时间会给我答案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依然没有发现

一个月后我去了第二个城市

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之都

时间过的很快夜幕就要降临

我想我必须要离开

当我正要走时我看到了一家专卖店

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摩擦 摩擦

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摩擦 摩擦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摩擦 摩擦

--约瑟翰·庞麦郎《我的滑板鞋》

就歌曲本身而言,大多庞麦郎的拥护者同样承认他们初听这首歌时感觉太粗糙,细听之后才会感到莫名的感动。反对者们则说,这根本不能算作音乐,如同《惊惶庞麦郎》一文所报道的那样,它纯粹是包装炒作的结果。2013年,一家名为“华数”的唱片公司举行了一场选秀,庞麦郎到场参加。华数公司看中了庞麦郎的草根气质,决定赌一把:

投入“超过百万”资金包装《我的滑板鞋》。6名企宣,24小时3班倒,买“摩擦”、“时尚时尚最时尚”的关键词搜索,把歌曲热度顶上去;请大V段子手写段子造势;编曲、花3天时间录歌,在数百个小样中拼凑剪辑出最终版本。一切都为的是“制造出他是自己火的感觉,特别神秘,但又没包装的这种(效果)”。

《惊惶庞麦郎》试图说明,庞麦郎的走红并非出于其自身实力,而是背后公司精心炒作的结果。然而炒作能否有如此大的功效,则是值得商榷的。

可以参考的是另一个带有强烈口音的摇滚歌手左小诅咒,与庞麦郎类似,他唱歌同样不在调上,与此同时,他的歌却拥有着一流的编曲。左小诅咒还为政治反对者艾未未打造过一张专辑《神曲》,其中共有六首歌曲,主要内容是艾未未一直以来表达的政治反抗内容。不可否认这张专辑有着极高的制作水平,艾未未的影响力也不算小,可是这张专辑始终也没有哪首歌能流行开来,只因为艾未未唱得实在太差。可见,一首歌本身不好,再怎么包装炒作都无法使它流行起来。

同样,唱片公司是商业公司,对于其投资自然要追求回报,庞麦郎所属的公司当然也不例外。问题是,该公司是否具有点石成金的能力,随便拿一首歌来,投入超过百万,就可以包装炒作成一首风靡互联网的“神曲”?显然它并没有这种能力,据该公司网站显示,其旗下艺人共有十二名,除约瑟翰·庞麦郎外无一为大众所知,更没有风靡一时的代表作。反过来说,该公司恰恰是察觉到了《我的滑板鞋》风靡的潜力,才会做出在这么一个农村小伙子身上投入“超过百万”的决定。

唱片公司听到的《我的滑板鞋》是未经他们编曲的版本,并因此而决定在这首歌上“赌一把”,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也证明了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唱片公司对这样一首粗糙的歌曲感兴趣呢?这大概要从主流文化的亚文化说起。

十多年前,台湾曾经流行一首名为《转吧!七彩霓虹灯》的歌曲:

看那七彩的霓虹灯,

它的发明者是爱迪生,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五个六个七个八个,

天花板总是有许多,

许多数不完的彩虹灯!

红色紫色蓝色灰色!

绿色白色黑色黄色!

头顶上总是有许多,

许多颜色的彩虹灯!

转吧!转啊!七彩霓虹灯!

让我看透这一个人生,

让那没有答案的疑问,

通通掉进雨后的水坑!

转吧!转吧!流汗的人们!

忘掉忧愁和烦闷,

随著穿脑的歌声,

证明这还是彩色的人生!

从歌曲风格上来说,这首歌是俗艳的,呱噪的,从它的歌词而言,也基本上比较“非主流”。其演唱者是一个乐队,名为“夹子电动大乐队”。而这样的一支乐队能够成功,在于它迎合了台湾的台客亚文化。

“台客”一词,原指不会说客家话,只会讲闽南语的客家人。近年来则指那些穿着打扮俗气,国语口音不清楚,土里土气的台湾人。台客的经典形象,就是穿拖鞋,嚼槟榔,开车大声放音乐的台湾人。这样的人在台湾并不少见,但他们很少在主流文化中出现,他们的喜好与审美,显然同主流文化有一定的偏差。而这些,正是《转吧!七彩霓虹灯》能够流行的基础。《转吧!七彩霓虹灯》无论从歌词或是歌曲的角度,都与主流文化流行不如,反倒是在尽力发出台客的呼喊。

如果“夹子电动大乐队”代表了台客亚文化,庞麦郎则代表了大陆的小镇青年文化。而类似庞麦郎这样的青年不在少数,随着中国经济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镇青年走出家门,到城里打工。生活的环境,接受的教育等等,决定了他们的品味将不同于主流文化的品味,甚至,他们有一种属于此种亚文化的独特审美。

原名庞明涛的庞麦郎无疑是小镇青年的一个典型:从小生活在一个闭塞的环境里,没有受过太好的教育,无法承担太累的农活,到城市里打工。庞麦郎的审美,从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小镇青年们的审美,比如说,在他的眼中,汉中这样的城市是“魅力之都”,“约瑟翰·庞麦郎”这样的名字更具有“国际气息”,在自己歌曲的MV中,他则要求要有外国女孩出镜,这样才能衬托出他的国际巨星地位。

《我的滑板鞋》这是这样一种小镇青年亚文化的产物,一方面,它所表达的欲望简单到让人觉得好笑,仅仅是一双滑板鞋,就足以让一个小镇青年感到“这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刻”,而这样一种情感,很有可能是《人物》杂志的年轻记者所难以体会理解的。

庞麦郎生于1980年,《惊惶庞麦郎》一文的作者则生于94年,差不多是两个年代的人。可以说,庞麦郎同记者的生活环境,经历,学历都完全不同,这更为相互理解增大了难度。如果一个人生长在新世纪的城市,那她大概很难理解一个八十年代小镇青年渴望得到一双滑板鞋的那种简单的感动。而如果无法被这种简单的感动触动,就很难理解这样一首歌何以大红大紫,在发现了歌曲作者的一些缺点之后心生厌恶也是正常的。

《我的滑板鞋》所提供单纯至极的追求,使得它感人至深。从网上的诸多支持者来看,它所打动的,远远不止小镇青年们,它还顺便感动了那些在匮乏的年代生活过的人们。

近两三年,由于极具影响力的陈升、伍佰等台湾著名歌手提倡“台客”文化,这个词的贬义已经渐渐消除,成为人们追逐的一股风潮。而庞麦郎们的小镇青年文化,是否也能有那么一天,终将浮出海面,被年轻的女记者们理解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自由寫作網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